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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信证明公证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www.hefei.gov.cn   2007年10月17日   
【字号:
  法人资信证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人的申请,依法对法人资信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一)申办此项公证,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包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如系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的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法人资格证明

  机关法人应提交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交各级政府编制管理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团法人应提交民政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企业法人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资金情况证明

  由法人单位的开户银行或有关金融部门出具。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审计报告、会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纳税情况证明等。

  (二)公证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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