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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农保无缝对接
安徽出台新农保试点实施意见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www.hefei.gov.cn   2010年01月03日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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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补贴标准不低于30元

  意见指出,新农保制度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可以按照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自主选择缴纳养老保险费,试点地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同时,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试点地区补助,省级及试点地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对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试点地区政府应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待遇长缴多得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中央确定的试点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试点地区在此基础上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个人账户养老金每个月的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已经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不用交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性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试点地区人民政府承担。

  新老农保无缝对接

  新农保试点地区,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将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并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折算成缴费年限,折算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原个人缴费部分财政不再补贴),同时应按新农保的规定和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村干部参加新农保的,任职期间按照本地区村干部养老保险标准缴费,离职后按照新农保标准继续缴费,达到领取年龄享受新农保待遇。

  2009年,我省10%的县(市、区)列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以后将逐步扩大试点,计划于2020年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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