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省物价局《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我局拟于近期召开“合肥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3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合肥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董大水库管理处、合肥市滁河干渠管理分局各1名)3名;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我市从事工业、商业企业、学校各1名)3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供排水专家)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2名;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市国资委、市建委、市水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消协各1名)5名。
本次听证会将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公开征集9名消费者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可于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至7月23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150号1楼,联系电话:2655401)报名。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消费者的参加人名单,届时我局将邀请公证部门现场监督。
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我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我局发函聘请。
二、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居住在我市辖区范围内;
(三)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凡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法律事务部报名(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产生将邀请公证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四、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需到听证会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请于2010年8月12日至8月15日到合肥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三区A楼508室,联系人:张明,联系电话:3537588)报名并领取采访证,届时持证进入会场。
合肥市物价局 二○一○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