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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合肥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www.hefei.gov.cn   2010年08月05日    信息来源:合肥市物价局
【字号: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我局定于2010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在新世纪大厦(合肥市庐江路111号)二楼多功能厅召开“合肥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听证项目名称

  合肥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二、调价听证方案要点

  (一)已实行一户一表计价居民用户。

  实行阶梯式水价,基本水价分三级,级差为1:1.5:2。

  阶梯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

  第一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12吨(含12吨)。第一级水量基数价格上调0.2元/吨。即:基本水价由1.24元/吨调为1.44元/吨(含水利工程水价0.35元/吨,下同),到户价格为2.35元/吨。

  第二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12吨以上—20吨(含20吨)。基本水价1.86元/吨,到户价格为2.77元/吨。

  第三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20吨以上。基本水价2.88元/吨,到户价格为3.79元/吨。

  (二)暂未实行一户一表计价居民用户。

  未实行一户一表计价居民用户供水价格调整分三年到位,逐年递增,以推进水表出户工作,即:2010年在现行价格基础上调0.30元/吨(调价之日起一年,下同),基本水价由1.24元/吨调为1.54元/吨,到户价格2.45元/吨;2011年和2012年每年上调0.10元/吨。

  进行水表出户改造后的下月起,按阶梯式水价政策执行。

  (三)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对民政部门核定的本市低保特困户继续实行每户免收4吨/月水费政策。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24人)

  (一)消费者参加人(10人): 

  李海洋、李宝琛、樊金旺、张建平、郑善宗、吴跃潮、殷明、胡跃明、袁春敏、黄小龙。

  (二)经营者参加人(3人):郭  星(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  松(市董·大水库管理处主任)、陈  飞(市滁河干渠管理分局局长);

  (三)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人):霍志学(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国龙(市百大集团百货大楼副总经理)、方  针(市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

  (四)专家学者参加人(1人):陈昌才(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7人):王  慧(人大代表)、董  方(政协委员)、王  强(市政府法制办)、侯启银(市国资委)、张文革(市建委)、杨祥存(市水务局)、王树征(市消费者协会)。

  四、听证人名单(共3人)

  王  磊(市物价局副局长)、潘曙生(市物价局综合法规处处长)、罗为平(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

  五、听证会旁听人员名单(共5人)

  盛秀华、冯莉敏、朱印德、盛晓平、董福科。

  六、网络征集意见建议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合肥物价网局长信箱反馈意见和建议。

  网址:http://www.hfpi.gov.cn

                                               合肥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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