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因案件未能执行引发的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长效机制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1月29日上午,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9年度,我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显著。
发布会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09年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申请执行合肥三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曹维兵等88业主申请执行安徽金大陆集团合肥置业有限公司案、徽商集团城镇建设开发公司申请执行青岛裕源集团公司案等五大典型执行案例。
2009年,合肥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法院职能,顺利完成了中央提出的四项目标:实现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合肥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和重点案件360件,执结标的额5.27亿元,同时有效扩大战果,利用这次机会执结其他案件701件,执结标的额1.5亿元;因案件未能执行引发的信访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一批执行信访老案得到解决;长效机制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党委领导全面加强,房产、公安、土地、工商、政府招投标管理等单位与法院签订了协助执行协议,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妥善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7511 件,处置率达100%。
同时,在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合肥京华家具等部分2008年以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名单。对这些“老赖”,法院将限定最后履行期限,在法定时间内不履行义务的,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个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法人,将采取限制招投标、限制评先评优等具体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