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子政务专网接入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5月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合肥市电子政务专网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合办〔2009〕25号)要求,为加强对合肥市电子政务专网(以下简称专网)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现就有关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将《规定》内容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所属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人人自觉遵守,有效预防危害专网安全的行为发生。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规定》认真开展一次专网安全自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我办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将中断其专网连接。
三、根据国家对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有87家专网接入单位与我办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尚未与我办签订《安全责任书》的专网接入单位,请于5月22日前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一)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我办。
四、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安全运行、维护与监控工作,并填写《合肥市电子政务专网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二),于5月22日前报我办备案。
五、在市政务综合楼内办公的单位,未经我办审核将交换机、HUB等网络设备接入专网的,请于5月22日前自行拆除相关设备。确因工作需要接入专网的,请填写《接入合肥市电子政务专网网络设备登记审核表》(见附件三),报我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不在市政务综合楼办公的专网接入单位,请于5与22日前将本单位IP地址再分配方案报我办备案。
附件:1、合肥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安全责任书.doc
2、合肥市电子政务专网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doc
3、接入合肥市电子政务专网网络设备安装登记审核表.doc
4、未签《安全责任书》的单位.doc
合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胡飞,联系电话:3538539,电子邮箱:hufei@hef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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