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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合肥市电子政务专网的安全管理,确保市电子政
务专网正常运行、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电子政务专网的实际,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市电子政务专网(以下简称专网)是连接合肥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乡、镇、
街道基层组织的大型政务基础网络平台,是全市开展电子政务应用的重要基础设施。
第三条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是专网安全的管理部门,负责专网安全的
监督、检查和应急保障等,负责对接入单位的局域网安全管理进行指导。
第四条 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政务综合楼局域网的安全维护和监控,中国电信合肥分公司负
责专网至各接入点所有主干网络的安全维护和监控,各专网接入单位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安全维护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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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子政务专网接入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5月8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合肥市电子政务专网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合办〔2009〕25号)要求,为加强对合肥市电子政务专网(以下简称专网)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现就有关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将《规定》内容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所属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人人自觉遵守,有效预防危害专网安全的行为发生。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规定》认真开展一次专网安全自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我办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将中断其专网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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