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和协调意识,进一步发挥好部机关参谋部、协调部和服务部的功能,扎扎实实地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重点任务的分解督办
办公厅对2007年信息产业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其中涉及电子信息产业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加强规划、政策指导及信息引导等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是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核心基础产业发展,推进大公司战略,扩大集群优势,提升产业层次。
三是组织实施信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积极稳妥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加强标准制定及知识产权管理,全面提高信息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是加强无线电管理和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监管,做好北京2008年奥运会有关支撑服务工作。
五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通信支撑和服务。
六是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加强产品进出口管理,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
七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化推进和信息技术应用工作。
二、政务公开工作
2007年是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一年。办公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通过政府网站及面向社会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等方式,为在管理领域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编制部政务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内容目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完善政务公开配套设施建设,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产业部的信息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三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四是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信息公开向动态行政运行过程公开拓展。确保“十一五”50%以上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
五是采取多种形式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对“两会”建议和提案的处理
按照部领导指示和要求,对“两会”建议和提案,要认真对待、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地做好回复处理工作,坚决做到全部有答复、件件有结果。
四、新闻宣传和展览工作
办公厅将在把握规律、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做好新闻宣传支撑服务工作。会展是展示信息产业快速发展成就、促进国际国内及地方企业间加深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今年我们要继续做好会展工作。
五、政务信息和信息产业年鉴工作
希望大家继续对部政务信息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主动向我们提供相关信息。《中国信息产业年鉴》迄今已成功出版了21卷,全面反映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情况。今年10月计划出版第22卷。
完善信息产业政策法规
■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衣雪青
2007年,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政策研究。
在政策研究及体制改革工作方面:
一是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邮政体制改革及进一步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研究。根据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大会确立的精神,研究落实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三是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研究工作。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抓好三件事:首先是清理我们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项目,对照行政许可法十三条规定,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的事项清理掉;其次是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的过程和行为,把信息产业部负责的许可项目的名称、项目条件、程序期限等全部以部长令的形式公布。最后是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
在立法工作方面:
首先是加强了法律法规的立项工作。《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信息技术应用条例》等三部条例被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受国务院法制办的委托,我们正在着手起草、修订的五部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信息产业部负责的“三业一化”的全部职能。第二是加快推进《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的立法进程。此外,今年还将有序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条例》的起草工作。第三是制定通过了一批部门规章。去年和今年初审议通过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统计管理办法》等一批部门规章。今年,我们将继续与有关司局配合,加快《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工作。第四,加强了对地方信息产业政策法规制定工作的指导。部省合力,共同推动信息产业法制建设工作。
在WTO及台港澳工作方面:
2007年,我们将认真做好WTO对华第二次贸易政策审议的准备工作,做好WTO对华第六次过渡性审议工作,以及做好对被审议成员贸易政策的审议工作。继续与相关司局一起做好WTO新一轮谈判工作和自贸区谈判工作。
我们积极搭建海峡两岸交流沟通合作的平台,推动建立两岸信息产业合作交流的机制。进一步做好CEPA相关工作,争取在今年签署加强两地信息产业合作的框架协议,推动两地的信息产业创新和发展。2007年,我们要努力办好在台北举办的第四届海峡两岸信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重点对海峡西岸经济区信息产业发展政策进行研究。近期拟赴福建进行实地调研,掌握台资信息产业发展现状。同时,加强对江苏、广东等台商投资重点地区信息产业发展政策的指导和沟通,帮助地方协调发展,促进两岸信息产业交流合作。(信息来源:北京大学电子政务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