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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典型——全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评论之四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www.hefei.gov.cn   2009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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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是开展工作的有效方法。有没有典型,是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尺。各级各部门都要切实增强典型意识,把培育典型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做到早抓深抓精抓,使各类典型不断涌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培育典型重在发现。典型广泛存在于火热的生产实践和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中。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善于以敏锐的眼光,注重用独特的视角,及时捕捉令人振奋的亮点和独具特色的案例,及早发现和掌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培育典型重在提高。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指导制度,帮助典型出主意、定目标、上水平。尤其要注重帮助典型总结提高,突出闪光点,体现创造性,把握规律性,善于把典型特色上升为普遍经验。要着眼长远,引导典型加强自我发展能力建设,真正使典型过得硬、立得住、叫得响,做到“墙内开花里外香”。培育典型重在推广。要通过召开报告会、现场会等形式,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作用,拓展典型效应,变“小盆景”为“大花园”,达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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