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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www.hefei.gov.cn   2010年01月05日    信息来源:园区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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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1995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7年被评为安徽省投资环境“十佳开发区”。池州开发区位于池州市主城区东北,北边靠长江黄金水道,拥有20公里的长江岸线资源,南端有318国道和铜九铁路、合铜黄高速公路、宁安高速城际铁路、沿江高等级公路穿区而过,交通便捷,物流成本低。国家一类对外开放港口—-池州新港位于开发区境内。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26平方公里,沿江布局为“一区两园”。中心区规划面积1.2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集商贸、办公、服务、休闲为一体的池州现代化新城区。金安生态工业园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机械电器制造和轻纺产业。 临港工业园规划面积14.8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非金属新材料、现代物流和船舶制造产业。

  在池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池州开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解放思想,精心谋划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开发区基础设施承载力、产业集聚配套力、招商引资吸引力和企业发展竞争力。为实现跨越式发展,争当池州市工业经济的排头兵,近年来,池州开发区本着抓大项目、抓大投入就是抓发展的思想,主攻主导产业招商、大项目招商,不断做大做强非金属新材料、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机械电器制造、船舶制造及现代物流产业五大板块,通过项目引进拉长产业链,增强项目的集聚效应,形成规模优势和产业优势。目前开发区建成区面积达10平方公里,落户企业182家。

  有效的政策支持。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落户开工后,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补助标准按每个项目实际发生的前期费用的6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可至20万元。

  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技改项目,在建设期内,按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率给予30%-100%的贴息;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民间融资投资的,比照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贴息(补助)最长期限为3年,最高贴息(补助)可至100万元。

  对投资工业项目厂房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施工占道费、白蚁防治费等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优惠的入园待遇。市外投资主体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3年内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奖励给企业。工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形成的开发区可用财力达成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三年内均由开发区财政按50%的比例拨款企业,用于扶持企业的发展。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按60%的比例拨款予以扶持。

  工业企业依法受让的项目用地,由开发区财政按其所缴纳的契税拨款予在扶持,并按其所缴土地使用税额拨款扶持五年;拥有的自用房产,自购置或建成之次月起按其所交房产税额拨款扶持五年。

  优质的高效服务。树立富商是根本,安商是基础,招商是要务的理念,建立运转高效的服务机制。严格按照“一门进、一费清、一章结”的要求,对企业实行“一站式”行政服务,做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有人负责,使复杂问题简单化、审批流程规范化、收费方式透明化、服务效率最大化。全力构筑便捷高效、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为入驻开发区的项目提供全程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