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长丰县截止目前新增手扶步进式插秧机16台,县境插秧机拥有量达66台(其中乘坐式插秧机1台),全县15个乡镇中已有机插秧示范的乡镇13个,育秧面积560亩,机插面积达61000亩,机械化插秧面积约占我县水稻栽植面积的7%。召开现场会2次(其中以县政府名义召开1次),印发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份,培训人员210余人,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目标。主要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是抓好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以及采取科普展览、现场观摩、散发技术明白纸多种培训形式大力宣传机插秧技术优势,开设咨询热线电话,答疑解难,把宣传、服务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
三是抓好技术服务、强化农机农艺结合。县农机局、科技中心密切配合,强化农机农艺的有机结合,发挥农机农艺专业技术优势,做好各项技术规范对育秧、栽插和田间管理,搞好技术指导、培训、咨询以及服务工作,为项目实施保驾护航。
四是组建机械化育插秧合作社,扩大示范推动效果。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认真按照 “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工作思路,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积极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改变以农机部门为主的示范推广模式,今年重点依托“机械化插秧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农机部门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和带头作用上规模、大面积整村推进。在杨庙镇宋楼村、吴山镇楼南村分别利用“机插秧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召开机械化育插秧现场会,邀请全县各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和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以及有意向购买插秧机的农户以及种粮大户参加,两个示范点的机插秧面积均在百亩以上,示范效果显著。
五是抓好政策奖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转发了县农委关于加快推进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工作实施意见》(政办秘【2010】21号)文件,为切实加快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推广工作,对申报确定的集中育秧示范点及合作社购置的插秧机、育秧软盘和连片插秧作业面积达200亩以上或机械化插秧面积达500亩以上的,经申请、核实后,县财政给予累加补贴和作业补贴,其中作业面积奖补标准每亩不低于30元。以此促进提高农民机插秧积极性。年终,对完成任务好,示范推动效果显著的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及有关人员予以奖励,同时对完成任务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以推动全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推广工作的全面落实。县政府于2010年7月15日印发《关于印发长丰县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2010】20号),通知规定对当年度新购置的插秧机,县财政给予每台累加补贴1500元,对集中育插秧示范点及合作社示范推广育插秧的面积给予奖补,每亩奖补20元。政策交叉的,不重复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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