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委、科技局:
从2006年开始,市农委、市科技局依据有关标准对全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了考评,共评选出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88个。这些园区已成为我市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培训和农业科技企业创业基地。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健康发展,提高园区创新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市农委、市科技局决定2009年度继续评定一批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现将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基本条件:
1、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
2、主导产业明确,有相当的规模和显著的效益:
(1)种植业类:核心区面积200亩以上;直接带动农户30户以上;2009年度产值150万元以上、利润率8%以上;
(2)养殖业类:直接带动农户50户以上;2009年度产值200万元以上、利润率10%以上;
3、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年自主研究或引进开发4个以上新品种或新技术;
4、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体系:自有初级以上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30%;园区培训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年培训农民300人(次)以上。
二、申报、考评程序
1、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向所在县(区)农委、科技局申报(已被授予省级或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不再参加申报和考评);
2、申报园区所在县(区)农委、科技局联合组织初审,并行文上报市农委、市科技局;
3、市农委、市科技局对申报园区材料进行审查,并召开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专家评审会;
4、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市农委、市科技局审批、授牌。
三、时间安排
2010年1月31日前由各县(区)农委、科技局组织初审,并行文上报市农委、市科技局;2010年2月1日—2月10日,市农委、市科技局组织人员现场抽查,召开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专家评审会;2010年2月底前,公示评审结果,市农委、市科技局联合审批、授牌。
四、材料要求
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所在县(区)农委、科技局联合推荐文件、《合肥市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考核申报表》(附件)、2009年度园区发展总结报告、主营业务分析报告、经主管部门审定的2009年度会计报表、营业执照、带动示范户相关证明材料(如:与示范户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产品回收合同等,所有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等。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于2010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农委科教信息处。
联系人:蔡少祥
联系电话:3538459
邮箱:hfnyh@163.com
附件:合肥市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考核申报表
合肥市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考核申报表.doc
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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