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委、畜牧水产局、林业局、财政局、质监局: 现将《合肥市2010-2012年度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合肥市2010-2012年度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操作规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