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建设新农村,广大农民是主力军。鉴于当前许多青壮年和能人外出打工,农村留守人员大多是“703861”(老人、妇女、儿童)的现象,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独特作用不可忽视。近年来,我市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2005年,我市经各级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100多家,是历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虽然我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相当一部分还处于发展初期,但已初步显示出其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大有可为。
一、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能够起到的主要作用
一是引导作用。农民生产大多是一家一户,由于缺乏信息和技术,生产的盲目性往往比较大,现在各地比较流行的“龙头+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龙头企业和农民是两个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为追求各自的利益最大化,往往矛盾和问题也很多,常常是龙头壮大了,农民获利却不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农民自己的组织,代表会员的集体利益,协会能够指导农户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地安排生产的品种和数量,有计划地组织收购和上市,有效地避免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降低了市场风险,较好地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顺利对接,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如滁菊是我市的传统特色农业,具有很高的药用和饮用价值。但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滁菊生产一直处于小规模、低水平,90年代中期濒临灭绝。2003年滁菊协会挂牌成立后,积极引导和推广,当年使滁菊种植面积发展到3000亩,是上年的10倍,2005年发展到5000亩,是协会成立前一年的16.7倍。
二是示范作用。目前,支撑农村经济的产业较多,但多数产业都是传统性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市场经济发展,农村经济要大跨度、跳跃式发展,必须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而一些新兴产业和品种并不是一开始就能为大家所认识的。有时政府就某个产业发展发出号召,可讲现实的农民怕吃亏,要求看得见、摸得着,往往是有人领着干并干出了样子,才愿意跟着干,这就必须要有一个介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能够让农民信服的组织来解决农民的思想和现实问题,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正好可以承担这一角色。如全椒县陈浅乡优质稻协会通过示范种植、开展技术服务等方式,及时引进农业新品种,采用先进新技术,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三是服务作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农民自我服务的组织,它的宗旨是“民办、民营、民受益”,它的服务范围更加宽广,服务方式更加有效,与农民的利益关系更加紧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不仅能及时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服务,还能把广大会员联合在同一个利益共同体内统一对外,不论是在产品市场还是在要素市场,经过规模的作用,提高其讨价还价的能力,降低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形成农民利益的自我保护机制,改变农民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地位。如来安县龙山乡出产的西红杮个大、皮洁、色鲜、口感好,远销江苏、浙江一带,为进一步发挥规模效益、提高产品的竞争力,1998年该乡筹备成立了龙丰蔬菜开发协会,下设培训小组、运输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市场信息小组等。协会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抓产品质量、产品宣传和产品销售,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目前会员已发达到286人,西红柿种植面积发展到3000多亩,年产量达到2500万公斤。协会还在2001年投资8000元,注册了“龙丰牌”西红柿,并在安徽农网上发布产品信息,成为我市第一个具有商标知识产权并上网销售的农产品。经过协会努力,达到品质和无公害要求的西红柿贴上“龙丰牌”商标上市后,虽然价格高于市场其它同类产品,但销量很好,平均每公斤为种植户增收0.2元左右。
四是协调作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还能够通过协调,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的难事。如全椒县肉鸡产量很大,以往鸡农自行销售,出现竞相压价、运输成本过高的问题,全椒县养禽协会成立后,由协会协调,集中和屠宰场、批发商签订合同,提高了销售价格、降低了运输费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协调作用还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管理民主”目标的重要手段。有人将民间组织称为民主的摇篮,因为民间组织通过自身的民主管理,通过会员的参与和监督,在社会基础层面上促进了民主机制的形成;同时通过参与民间组织的活动,使会员了解了民主的基本理念,熟悉了民主的基本制度和技术性的规则,养成了尊重民主的习惯,增强了会员的民主能力。如天长市永丰街道排灌用水一直存在着矛盾纠纷多的问题,针对这一难题,2003年永丰街道办事处从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探索,提出了以村或灌区组建排灌协会来解决一家一户农民农田排灌难的思路,协会与农民签订服务合同,负责提供农田排灌服务,农民按时缴纳服务费,费用据实收取,目前运作效果较好。
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作用的同时,我们还要正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些问题: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一种新型组织,无论是农民、还是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起者,甚至少数领导,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意义、作用以及发展前景的认识还不是十分到位。一是现阶段的农民,有依靠组织的习惯,在合作时只能赢不能输,也就是说只能利益共享,不能风险共担,违背了经济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二是有的专业大户和能人缺乏奉献精神,对领头组建农村经济协会顾虑重重,怕操心费力,担心泄露了自己的专业技术,怕同行多了砸自己的饭碗;有的即便勉强牵头成立了协会,也因其缺乏扎扎实实扑下身子为会员办实事的精神,一心忙于自己的生意,使协会缺乏凝聚力和生机。三是少数基层干部只注重眼前利益,把上级给不给钱和给多少钱作为建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前提条件,忽视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潜在效益。
第二、规范化程度不高。从我市目前现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情况来看,还没有多少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形成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有的是经济合同型的订单合作,有的是服务型合作,还有的是政府领办型的合作,都不尽完善。其次,从我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运作程序看,真正按照程序规范运作的还不是很多,对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起者来说,由于目前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使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不能规范操作,习惯于少数人说了算,不能取信于组织内的成员;对广大会员来说,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还不高,主动性还不够,忽视自身权利的行使。
第三、规模小,能力弱。目前我市多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存在会员人数少、缺资金、缺场所、缺专职人员的现象,协会综合实力差,难以起到带动一方的作用,少数甚至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的状态。有的存在好则合、遇险则散的临时观念,一旦遇到风险挫折,就难以应对和维持。如来安县新安镇四海养殖协会,由于养殖技术不过关,疾病防治不到位,加之缺乏其经营管理能力,导致协会养殖户的经济受损,协会面临解体的危险。
第四、政府介入的力度难以把握。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应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但在成立初期,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介入和牵头往往很难成立起来。因此,许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负责人由县有关部门或乡镇领导担任,由于自身任务重,很难顾及协会的工作,造成有的协会成立时轰轰烈烈,成立后就冷冷清清。因此政府何时该介入、何时该退出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第五、部门协调不够。一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成立,往往要牵涉到多个部门,但各个部门往往只强调自身的重要性,存在各抓各的现象。因此,在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方面标准不同、界定不一,由于部门之间不够一致,说法和要求各不相同,所以目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虽有了一定的数量,但质量上差异较大。
三、对加快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的几点建议
加快培育发展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充分发挥其独特作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当务之急。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领导和推动力度。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近几年来才蓬勃发展的一个新生事物,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比较多。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推动本地区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合力。
2、加强培训和宣传力度。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全社会的认识,使广大农民能够认识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未来农村经济的一个主要组织形式,并在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广大农民加入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3、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对现有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要进行积极引导、逐步规范,帮助它们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自律机制,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使协会努力成为组织结构完备、管理制度健全、功能作用到位的独立法人组织。
4、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目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还处于孕育和起步阶段,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能力脆弱,亟需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与扶持。当前要着手从以下两方面努力:一是加快立法进程,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二是各级财政每年要拿出适量的资金,专门用于扶持有发展前景的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