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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旅行社服务网点(门市)备案程序
【字体:      】    【日期:2009-09-04】    【编辑者:】   

  一、设立社向服务网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二、设立登记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我局备案:
  (一)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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