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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1镇2村分别荣获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安徽省生态村称号
【字体:      】    【日期:2010-09-03】    【编辑者:】   
  在近日命名的第四批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和安徽省生态村中,长丰县岗集镇和岗集镇卧龙山村、造甲乡宋岗村分获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村称号。
  此次评定是根据《安徽省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各地自愿申报和市环保局审核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建成区环境、乡镇辖区环境质量等相关考核指标经省环保厅、生态办考核审定和社会公示后产生的。全省共有38个乡(镇)跻身“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之列,114个村被授予“安徽省生态村”称号。(供稿:长丰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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